江苏苏宁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2年第1期产品说明书(1个月)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4日
一、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 2022年第1期单位大额存单1M |
产品编号 | SNB2022E0011M |
发售对象 | 单位客户 |
币种 | 本金币种:人民币 利息币种:人民币 |
发行规模 | 1000万元 |
发行渠道 | 企业网银 |
存单期限 | 1个月 |
发行时间 (认购期) | 2022年02月25日—2022年03月31日 (认购期内如遇人行利率调整,本期产品则提前终止发行) |
认购起点金额 | 1000万元 |
最小递增金额 | 1万元 |
年利率(%) | 1.90% |
计息类型 | 固定利率 |
计息规则 | 到期兑付利息=存单面值×年利率×存期(年)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起息日 | 购买成功当日 |
到期日 | 起息日起满1个月,对年对月对日 |
兑付日 | 到期日当日 |
提前支取条款 | 允许全额或多次部分提前支取,支取部分为万元整数倍,最低1万元;部分提前支取后的本金余额不得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如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应办理全额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江苏苏宁银行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
利息计算天数 | 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整月或整年天数(1月按30天,1年按360天)。提前支取时自起息日(含)至支取日(不含)按实际天数。 |
赎回 | 赎回条件以我行公告为准。 |
转让 | 可办理行内部分、全额转让,转让部分和转让后的本金余额均不得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 |
二、认购说明
1、本期产品采用电子化存单,存款人通过已开立的单位结算账户在江苏苏宁银行企业网银进行认购。
2、存款人在认购前请知晓并充分理解本期产品说明书全部条款。存款人通过企业网银渠道确认购买的,即表示其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同意本产品说明书全部条款。
3、我行根据经营策略制定每期大额存单计划发行规模,客户认购成功额度即冲减计划发行规模,售完即止。
三、提前支取
1、可办理提前支取的大额存单,可在存单未到期前按照提前支取条款约定办理提前支取。
2、因办理时段存款证明、司法冻结等业务导致状态异常的大额存单不可提前支取。
3、因办理司法扣划等业务提前支取的,按照扣划日银行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已办理质押贷款的单位大额存单,在贷款到期结清前不可提前支取。
四、到期本息兑付
1、存款人持有到期,我行按照产品发行时约定期限和利率兑付利息。但因司法扣划等业务导致存单剩余金额不足产品认购起点金额,我行按照到期日银行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大额存单到期后我行将本息自动划转至存款人购买时的结算账户,但因办理司法冻结等业务导致状态异常的大额存单,需待存单状态正常后方可自动划转。
3、由于上述原因未能自动兑付的大额存单,到期日之后的逾期时段按照实际兑付日江苏苏宁银行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转让说明
1、我行发行的可转让大额存单可通过我行企业网银渠道办理转让业务,转让交易限我行企业客户之间、该存单存期内进行。
2、办理大额存单转让时,出让方与受让方需仔细阅读并确认了解知悉《江苏苏宁银行单位大额存单转让服务协议》、《江苏苏宁银行单位大额存单转让业务风险提示书》全部相关条款。
3、相关交易双方通过企业网银渠道确认的,即表示其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同意以上文件的全部条款。
六、特殊业务办理
存款人可根据需要,致电我行申请开立存款证明或《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详请可致电我行客服电话95177-8,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08:00-22:30。
七、查询
存款人可在企业网银对名下的单位大额存单余额及明细进行查询。
八、赎回说明
本存单为可赎回产品。江苏苏宁银行有权利在发行时约定的赎回条件发生时按约定收益向存款人赎回该产品,并在提前赎回日前三个工作日内向存款人发出公告。
九、信息公告
我行将通过江苏苏宁银行企业网银进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