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客户实施《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9日
尊敬的客户:
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行为,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2017年第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金融机构须对符合条件的新开以及存量金融账户开展尽职调查,识别非居民客户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客户在我行新开个人账户时,需由账户持有人签署“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我行根据您的声明文件识别账户持有人是否为非居民个人。代理他人开立个人账户时,经账户持有人书面授权后,可由代理人签署“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二、为更好地协助您履行相关义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新开以下个人账户时,请您配合我行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并签署“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一)个人存款账户(活期类账户、定期类账户);
(二)银行卡账户,包括借记卡、信用卡等;
(三)投资理财账户及《管理办法》要求的其他个人账户。
三、根据《管理办法》,我行将对个人存量账户开展尽职调查,如您拥有非中国税收居民身份,且截至当前在我行持有上述账户的,请您按规定提供“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您在我行要求的九十日内未能向我行提供该文件,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您的个人账户将被视为非居民账户管理。
四、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如您的个人客户/账户信息、“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中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化,请您于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我行,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您在我行新开账户。
五、我行在进行上述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账户密码、支付密码、网银登录密码、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给您造成资金损失。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六部委联合发布的《管理办法》为准。相关的内容敬请参见国税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
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欢迎您及时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177-8,也可向我行营业网点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请点击下载:《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样表)》
江苏苏宁银行
2021年5月